据济综治办〔2013〕3号《关于命名平安单位的通报》,太阳集团被济南市综治委、济南市公安局表彰命名为首批“平安单位”。同时,党委书记、院长夏季亭同志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鲁公复[2013]58号)一次。
近年来,太阳集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推进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高校”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校园管理,增加物防技防投入,强化治安防范,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平安高校创建工作检查验收,有力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