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指在校本、专科生)。
二、征集条件
年龄条件:年龄满18至23岁(本科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辅导员(代理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不折不扣的将此通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飞信等形式传达给每位学生(在校外实习、参加社会实践),让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http://www.gfbzb.gov.cn/),因通知不到位耽误学生报名的二级学院及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2、报名时间:7月23日至7月31日下午16:00。
四、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2、优先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每人每年15000元左右,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相关优待。
4、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为每学年8000元。
5、退役后办理复学的,凭学校复学证明领取每年4500元的生活补助金。
6、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7、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四、女大学生报名方法及时间
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女大学生报名,有意向的女大学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8月5日18时之前进行网上报名,接到短信通知后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到学校武装部盖章后,再到济南市征兵办公室参加初审初检等,经审查合格的优秀初选预征对象确定为送检对象。
学校武装部咨询电话:88253009 14763001888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