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新生落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办理2019级新生落户工作的通知,2019新生户籍现已开始办理落户。为方便2019级新生顺利办理落户手续,现将有关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籍迁移学生的类别:统招本、专科(本着自愿的原则)。
二、落户要求: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学生证;录取通知书;
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本复印件(省内)
三、以班级为单位按落户要求由辅导员收齐后交至信息工程学院楼1001办公室。
四、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8日,过期不予办理。
五、因通知不到错过学生落户的,追究其所在班级辅导员责任。
咨询电话:88252610
安全管理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