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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5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五一”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五一”放假前,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诈骗、盗窃、人身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严禁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大规模的集会活动,特别是校外活动,若已有活动计划或意向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取消;严禁师生以学校名义组织集会或郊游活动。

三、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必须向其二级学院请假,填写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并写明前往地点、何时返校,经批准后方能离校。

四、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明确值班要求,熟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将值班表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五、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团学干部的作用,了解留校学生的动态,一旦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生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处理。

六、5月3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处反馈学生返校情况。

保卫处、学生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