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与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现阶段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稳定工作,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负全责。
2、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单位和具体人员,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安排好假期的维稳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要提前进入情况,超前分析研判,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夯实打牢,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假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对重要情况、重要信息以及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4、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守,24小时有领导带班。
5、保卫、后勤、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门卫、水电维修工、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坚决禁止空岗、漏岗、在岗期间喝酒、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发生,每天坚持检查、巡视,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二、未雨绸缪,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后勤、保卫、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确保假期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常态化、规范化。
2、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防火安全意识,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各单位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清缴违章电器的专项行动,重点是学生公寓和商业网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假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情况,既要保护师生员工的宗教信仰自由,又要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4、有实验实训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安全。假期仍开放的实验实训,要加强管理,严格登记制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各单位在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既要突出“出行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安全、防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等内容,时刻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也要突出维稳内容,教育师生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用实际行动维护好稳定、改革、发展大局。严禁以学校、班级或社团名义组织师生外出旅游或大型活动,在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严禁举办。
2、新学年开学不久,各种大型活动较多,学生思想相对活跃。尤其是新生入学时间短,正处于思想和生活适应期,心理容易产生波动。各单位要利用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强调防火、防盗、防骗、防抢等内容,教育学生注意离、返校途中的人身和物品安全。购买车票要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假期不独自外出,提高警惕,避免陷入传销组织。教育师生要注意出行安全,尽量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要遵纪守法,不参与非正常集会、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的事情。各单位要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师生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珍爱生命的意识。
3、辅导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学生群体,注意对学生思想和心理问题的排查,切实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学生的成长,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和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学习、生活、就业及感情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四、突出重点,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项措施
1、保卫部门假前要做好对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假期要做好值班、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岗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检查、督导,掌握节假日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以及留校学生的生活、活动情况。
3、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搞好饮食卫生,保证假期留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住宿安全,饮食安全。
4、基建部门等单位要加强对校园工地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格监督乙方用工的登记和审查,做好部分工程收尾期间的安全工作。
5、外事办要加强对外教的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假期举办各种培训班、补习班、会议、讲座等要加强管理,并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2、各单位请于2014年9月5日下班前假期值班表报送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