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社保: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
2、居住证明:持有济南签发的居住证
3、房产:
①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并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落户。每套住宅用途房产(含居住性质公寓),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业落户政策。
②房屋产权属共同所有的,如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办理在济落户;如所有人一方系济南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系外地常住户口居民不再按居住就业政策办理迁济落户。
③在本市无住房且正在承租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的,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落户。房屋承租人租住期满不再租住的,应当在承租期满前及时将户口迁出。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表(可微信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的可以用承租合同)
5、济南各区人社部门开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可凭身份证到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6、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未婚声明;
8、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限配偶、子女随迁的);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子女随迁的,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三、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公安分局:85083790 巨野河派出所:88252966 学校户籍室:8825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