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2-18 浏览: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凝聚作用,营造进取拼搏的学习环境和团结奋进的班级风貌,切实推进我院班风和学风建设,现开展“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对象
工学院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班级。
三、评选项目
(一)“优良学风宿舍”流动红旗
(二)“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
四、评选机制
(一)班级同学中在本学期有重大违纪行为获得处分,一票否决。
(二)班级同学在教学课程中如有旷课行为,按照每人次每课时0.5分标准进行扣分。
(三)各班在本月内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相关活动,按参与人数占全班百分比排序。
(四)各班团支部积极组织学习强国和青年大学习。
(五)各班同学参与专业及文体赛事获奖情况。
(六)各班组织团建及主题团日活动情况。
五、评选流程
(一)宿舍、班级自行申报材料;
(二)辅导员初审;
(三)年级长复审;
(四)学院终审;
(五)颁发流动红旗。
年级 |
“优良学风宿舍”流动红旗 |
“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 |
2023级 |
8 |
9 |
2022级 |
8 |
9 |
2021级 |
4 |
4 |
2020级 |
0 |
0 |
六、申报时间
各宿舍、班级于12月18日19:00前将报名表交至辅导员处,经年级长复审后上交学院。
工学院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