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教务处已组织完成了第一轮检查工作,现结合第一轮检查情况,将第二轮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文、过程性材料。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自查、整改(6月19日-6月25日)
教学单位结合第一轮检查问题台账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坚持“应改尽改、一帐一销”的原则,形成整改台账(见附件1)和自查报告(见附件2,报告中要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2.第二轮专项检查(6月26日-6月30日)
按照第一轮分组及要求进行,主要结合第一轮问题台账,重点核查整改情况,论文质量及过程材料存档情况等。具体要求参照《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中检查依据和检查安排执行。
3.第二轮整改(7月9日前完成)
教务处在第二轮检查期间,陆续反馈问题台账,各学院参照第二轮检查台账进行整改,逐一销账,形成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
4.抽查验收(7月10-7月13日)
学校组织整改验收工作。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教学单位材料提交。第一轮自查整改后的自查报告、台账以及相关材料请于6月25日前提交;第二轮整改的台账和整改报告于7月10日前提交。
2.检查小组材料提交。检查问题台账(陆续反馈),每组形成检查报告,于6月30日提交。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问题台账及整改情况
附件2:XX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报告
附件3: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改后再次查重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