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它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的高低,对学校的发展与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为进一步提升太阳集团专业建设水平,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后劲,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建设要求,学校于2011年正式启动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按照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鲁英才院字[2010]123号)及《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管理办法》(鲁英才院字[2010]12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本科专业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层次 |
所属学院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王文娟 |
本科 |
建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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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张慧 |
本科 |
机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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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前教育 |
陈文华 |
本科 |
学前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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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刘郁 |
本科 |
计算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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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场营销 |
刘庆林 |
本科 |
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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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艺术设计 |
周长积 |
本科 |
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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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护理学 |
刘翠兰 |
本科 |
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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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1.重点建设专业年度建设计划与执行总结;
2.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成果;
3.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及总结;
4.其他项目。
检查将主要依据《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书》及各年度建设计划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并参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三、相关要求
1.各专业负责人准备本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多媒体课件(不超过15分钟);
2.各专业负责人就重点专业两年来的建设情况中期建设总结,并将建设总结(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及相应电子文档于6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邮箱为ycxyjyk@126****;
3.教务处将择期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四、结果评定
专家组根据《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书》中所列建设目标逐项检查、评估,给出中期检查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学校将规定整改期,经整改无效的,取消重点建设专业资格,停止资助。
同期进行建设的校级重点高职专业,三年的建设周期即将结束,将于年底进行验收。请相关专业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专业建设规划书》及各年度建设计划所提出的目标,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