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了解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师评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学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0日24:00
2.评学主体:
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
3.评学方式:
登录网址https://ycjpgl.mycospxk.com或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评学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4.评学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师评学的宣传工作,让全体任课教师知晓、参与此项工作,认真部署,将每个环节做实、做细,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督促任课教师进行评学。
2.各教学单位应提醒任课教师认真对待评学工作,客观、公正给予评价,相关结果将作为学生提升学习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工作,评价结果提交后无法修改,请注意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
如遇系统与数据问题,请联系教务处王爽。
附件: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评学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