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学生离校后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实验中心召开实验室管理人员专题会议,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实验室有关人员对实验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填写附件2)、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钥匙及智能门禁系统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2.认真检查实验室内水、电、仪器、仪表、实验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3.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加强对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4.做好固定资产、低值设备、工具类清查、归位;实验实训耗材库房帐物盘点等相关工作。
5.对各类专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对不能解决的故障设备单独记录和报修,确保下学期上课前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6.对暑期涉及改造的实验室做好现有设备的看护管理。
7.实训楼封闭期间,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二、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教学单位自查后,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放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对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张贴封条。
2.做好假期间值班安排,根据学校参观接待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各项参观接待工作。
3.对于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填写2023年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3)并及时上报,同时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
4.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暑假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5.各单位要安排好暑期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并立即向实验室所在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处、教务处等汇报。
三、做好假期实验室建设工作
凡假期有实验室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包括实验设备购置、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要做好人员对接安排及设备的接收、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请将检查结果(附件2)由二级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于2023年7月5日(周三)下班前送交至办公楼三楼教学服务与研究中心(联系人:王永强18595268030)。
2.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各实验室《2023年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3),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PDF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k@sdycu.edu.cn。
教务处将于近期到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抽查,请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