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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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2年度高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6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类院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济教职函字〔2022〕74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太阳集团高职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包含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学生服务、就业质量、专业群建设质量、现代学徒制评价、校友综合评价7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93个三级指标,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评估安排

1.数据采集与审核

本次评估数据采集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调研数据,涉及的调研群体有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一部分是客观数据,由学校按照评估要求进行数据整理并上报。

2.数据分析与评估

济南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济南市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报告》,11月15日前完成。

3.进校考察

11月16日-11月30日,济南市教育局派出专家团队,进校实地考察,检查学校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各项配套措施及制度文件落实情况。

三、分工安排

(一)提交材料

1.在校生基础信息(附件3)。教务处整理高职在校生学籍基本信息,填写列A-K,于9月27日前提交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团委)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学院填写列M-O,于10月6日前完成。

2.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基础信息(附件4)。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港澳台合作处)牵头,各学院配合,于10月6日前完成。

3.学校文件制度及基本状态数据(附件5)。主要完成部门包括: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港澳台合作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后勤处、图书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教学单位,具体分工见附件5。请各责任部门按三级指标名称建立文件夹,将有关材料整理完毕后,分别放进相应文件夹中。请于10月6日前完成。

以上材料,请于10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ycpjb@sdycu.edu.cn。

注:

1.学校提供的文件制度(佐证材料),以近三年的为准(2019.8.31-2022.8.31)。

2.课程资源、教材、教学资源相关的材料以近五年为准(2017.8.31-2022.8.31)。

3.毕业生需准备近两届的数据(2021届和2022届专科毕业生)。

(二)问卷调研

10月13日-10月25日,由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处)组织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进行问卷作答,具体要求待接教育局通知后再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将与学校专业增设、招生计划、项目立项、表彰奖励等直接挂钩,希望各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填报各项数据、提交各项材料,确保数据精准、材料完备;同时以评促建,发现问题、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联系人:王娟娟,征艳珂;座机:88251286(内线5286)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类院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济教职函字〔2022〕74号)

附件2:济南市职业类院校办学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高职院校)

附件3:在校生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件4: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件5:学校文件制度及基本状态数据责任分工表

评建办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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