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的发生,中西方青年学界普遍认为,尽管古代时候已有“青年”的说法和划分,例如柏拉图等人的著作里曾有议论青年的内容,许多部落社会以种种劳作、文身、割礼来标志一个人结束儿童期而真正成为社会的成员,但把青年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即具有独自的利益和独特的心理、行为习惯的群体,则是工业革命和现代教育的产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在向第21届大会提出的报告《八十年代青年的动向》中指出:“青年的概念是近代出现的一个较新的概念。它是指人的一生中介于童年与进入劳动世界,获得自立能力而成为成年人之间的一个固定的过渡时期。值得指出的是,这样完整地划分人生阶段,在产业革命前的传统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参见金大陆:“简论中西方青年比较研究的准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7期,第14-17页)在1985年的“国际青年年”,联合国首次将青年界定为15-24岁之间的人;失业青年主要指年龄在15-24周岁之间,有劳动能力,有工作意愿,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工作或没有找到工作的人群(参见联合国大会第56届会议秘书长报告“到2000年及其以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2001年7月),其中15-20岁被视为青少年,20-24岁为青年成人。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文化、制度、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青年的定义在不同国家中也有很大差异。在有关青年年龄下限的问题上,各国之间的差异相对较小,基本上是以青春期的发端为“轴心”而上下波动,主要集中在12-15岁这一年龄区间,波动幅度为4岁。但对青年年龄上限的界定,各国则相差很大,从21岁到30岁,波动幅度为10岁(见表1)(黄志坚主编:《青年学》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第60页)。青年界定的差异使得各国在制定青年就业政策方面适用的人群范围也有很大不同。例如,英国将青年就业政策的目标定位在16-18岁人群;而在意大利北部,这些政策适用于14-29岁群体,意大利南部为14-32岁。
由于各国的统计方法不同,因而统计结果存在很大出入。如学生在大部分国家不被视作就业人口,而另一些国家则把主动寻找职业的学生视作就业人口。在发展中国家,失业主要是对城市而言,因为农村人口不属于失业者范围,他们也得不到失业补助金。有些专家甚至提议使用“非就业人口”的概念,以便把失业者和缺乏就业勇气者加以区别,因为后者虽期望就业,但因自认为一时找不到工作而不去积极寻找,一旦就业环境好转,他们很快就能就业,因此不应被视作失业者。
为便于分析,我们采取联合国对青年的界定标准。根据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国际劳动组织(ILO)的定义,失业者可以定义为那些每天工作不足1小时,但能胜任并积极寻找工作的人。因此,失业青年主要是指:在15至24岁的劳动力中,每天工作不足1小时,但能胜任并积极寻找工作的人。国际劳工组织主要使用4种指标测量青年失业率:①青年失业者占青年总劳动力的比例;②青年失业者与成年失业者的比例;③青年失业者占失业总人口的比例;④青年失业者占青年人口的比例(ILO 1999,Employing Youth:Promoting Employment-Intensive Growth. Report for the Interregional Symposium on Strategies to Combat Youth Unemployment and Marginalization. Geneva.)。
注:该文摘编自徐章辉主编、毕先萍副主编的《青年失业现状与再就业政策评估研究》,由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