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2013年毕业结算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生的借阅证使用期限截至4月25日。即从4月26日开始,毕业生只能还书,不能再借书。
同时,请通知学生将所借图书在毕业结算前归还。毕业结算时将对未归还图书做丢失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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