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学办字〔2011〕3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使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重要意义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是保障铁路运营管理秩序,保护国家和广大学生的利益,打击不法分子伪造、贩卖、兜售假学生证购票行为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本专科生、研究生的优惠卡申购、发放、使用、管理及火车票购售工作。
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火车票优惠卡的信息完善和使用管理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和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及时升级优惠卡识别器;要严格按照当年学生报到注册人数申购优惠卡,严禁虚报冒领、违规发放,要认真审核乘车区间信息,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次数。
三、强化服务,切实做好学生火车票购售工作
各高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为学生购票提供方便;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寒暑假学生购票工作联动制度,实行集体购票优先、学生自主购票为辅的购票机制,及时统计学生购票需求,积极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减轻学生的购票负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确保学生能够按时买到优惠火车票。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
附件: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