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鲁高工委通字【2012】11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 评选范围:全院现任专职辅导员。
2. 评选名额:全院评选2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公道正派,为人师表,严于律己。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 热爱辅导员工作。能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深受学生欢迎。
3. 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出色的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有思路、有办法,班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4. 重视学习,善于创新。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网络信息工作平台开展思想教育,产生了良好教育效果。
5. 从事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已获得全省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
2.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推荐表,于
4
月
6
日
下午4时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一式1份上报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东侧办公室)。
3. 推荐候选人需附3000左右典型事迹介绍材料。
联系人:邵占荣 联系电话:88253139
附件:第四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学生处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