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出现的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接电源、乱扯电线;
2、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电炉子、电饭锅、电水壶、电吹风、电热毯、电视机、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3、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煤气炉、酒精炉、火锅等灶具;
4、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汽油、橡胶水、烟花鞭炮、酒精、蜡烛等易燃、易爆品和各类管制刀具;
5、禁止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6、禁止在公寓饮酒、吸烟、燃烧各类物品;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50元以上现金和贵重物品。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1、私接电源者,给予警告处分;
2、对违章使用电器者,没收所使用的电器,给予警告处分;
3、对使用各类炉具者,没收炉具,给予警告处分;
4、对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者,给予警告处分;
5、对参与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致使他人受伤,须承担被害人医药,护理、营养、交通和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严重后果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