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辅导员:
为了妥善资助经济上特别困难的毕业生,使其顺利就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现就评选我院2012年特困家庭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08、2009年按照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省生源全日制学生。
二、2012年特困家庭毕业生的认定和评选
特困生认定工作按照(鲁教财字〔2007〕18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学院鲁英才字〔2007〕115号文件《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办法执行。
特困家庭毕业生由所在二级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统招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按照(鲁英才院字[2009]133号)《关于做好我院特困家庭毕业生认定和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报我处审核。
三、需报送审核的材料
1、特困生名单;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院系盖章处,请加盖对外公章);
3、特困生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按照学号排序。
四、审核时间
与各班级生源上报审核时间相同
五、其他
特困家庭毕业生审核通过后,各二级学院须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生源信息库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附件一: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医学院就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