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鲁办发〔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标落实,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各项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上一条:《2023年中国诗词大会》医学院选拔赛震撼来袭!快来报名参加吧!
下一条: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 2022 年 “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 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鲁ICP备10203949号 ok138cn太阳集团官网 Copyright © 1998 - 2022
官网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