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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5     点击量:

各单位、二级学院:

为持续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不断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出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各单位、二级学院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单位、二级学院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聚力攻坚教育评价改革的做法经验。

二、有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教育综合改革主要包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试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管理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评价改革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五大主体,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四类评价方式以及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等。

(二)案例撰写要求。

1.要突出真实性。做法与经验应当来自基层、学校工作实践一线,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事例详实,严禁虚构和杜撰。

2.要突出创新性。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

3.要突出实效性。重点突出具体做法,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方法可行,保障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认同。

4.要突出典型性。案例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案例选题要求。需结合但不限于选题指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进行申报。标题自拟,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字表述简明易懂、清晰准确,避免穿靴戴帽和过于学术化、概念化,非必要不配图表,确需图表辅助的,不得超过3张。具体写作格式可参考示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3)。

(四)报送要求。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总结提炼亮点,做好典型案例上报工作。各单位、二级学院均上报1个。请于2023年10月25日16:00前将案例申报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案例材料word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发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张旭朋,联系电话:18615282017

电子邮箱:xxbgs@sdycu.edu.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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