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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基金会“爱心一日捐”困难教职工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点击量:

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定向资助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23]19号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爱心一日捐”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职困难教职工

二、困难教职工申报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伤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

3. 家庭已纳入低保的困难教职工。

三、办理程序

按照申请、评定、建档、资助四个步骤进行:

1.申请。各分工会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教职工,填写《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见附件),进行申请。

2.评定。学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资助人员名单、困难等级和资助标准进行评定,列入资助范围的困难教职工根据工会安排提供电子评定档案材料(后续单独通知)。

3.建档。学校工会根据评定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建档;

4.资助。办理财务打款。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分工会于12月14日下午四点前将《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dwbgs@sdycu.edu.cn或微信13606411213(陈丽)

2.困难教职工提交的各项资料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基层分工会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工会陈丽,13606411213。

附件:《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

学校工会

2023年12月7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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