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定向资助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23]19号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爱心一日捐”困难教职工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职困难教职工
二、困难教职工申报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伤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
3. 家庭已纳入低保的困难教职工。
三、办理程序
按照申请、评定、建档、资助四个步骤进行:
1.申请。各分工会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教职工,填写《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见附件),进行申请。
2.评定。学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资助人员名单、困难等级和资助标准进行评定,列入资助范围的困难教职工根据工会安排提供电子评定档案材料(后续单独通知)。
3.建档。学校工会根据评定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建档;
4.资助。办理财务打款。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分工会于12月14日下午四点前将《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dwbgs@sdycu.edu.cn或微信13606411213(陈丽)
2.困难教职工提交的各项资料内容要求全面、真实,基层分工会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工会陈丽,13606411213。
附件:《2023年困难教职工摸底调查表》
学校工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