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分配指标,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评选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成绩核对,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5天(2023年12月21日--12月28日)(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请实名投诉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并能提供有力证据。
学生 工 作 处:张老师88253139/15638199929
督 查 室:李老师88253123/13939082891
纪检监察办公室:孙老师88253032/13853195369
附件:《山东省2024届高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