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年级长管理,充分发挥年级长在学院年级事务管理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年级长述职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测评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群众认可、考用结合
二、述职测评时间
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
三、述职测评地点
大学生事务中心二楼党员活动室
四、述职测评对象
大学各学院、技工学校年级长(含基层团委书记)
五、述职测评内容
(一)年级长职责履职情况:主要是年级建设、学生管理、思想引领、学生干部培养、重点工作落实等。
(二)工作创新、特色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一定的典型经验或特色案例,并在校级以上推广交流、现场观摩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在年级工作开展或学院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主要矛盾、主要问题等。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如果继续担任年级长应从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完善及提高。
六、述职测评考核分值分配
总体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述职测评占40分,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日常工作评价占30分,二级学院院长评价占10分,专职书记(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评价占10分,所带年级辅导员评价占10分。
七、考核等次
年级长综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免去年级长身份,另行发布公开选拔通知进行递补。
八、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提交述职报告
依据年级长职责提交不超过2000字的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履职情况、工作创新、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
(二)组织工作述职
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分管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召开年级长述职测评考核会。每人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述职。
(三)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分值占比,依次进行民主测评。
(四)汇总情况
结合述职测评、日常工作表现及相关评价进行综合考核汇总,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后公示。
九、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参加测评的年级长要本着对学校、对学院、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工作,通过考评交流,虚心学习,改进工作。
(二)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做好年级长考评的组织发动指导工作,扩大群众参与面,严禁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等违纪行为。
(三)实事求是。参加民主测评打分的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从实际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严禁打人情分、面子分。
十、监督电话
督 查 室 李老师:13939082891
纪检监察办公室孙老师:13853195369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