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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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发布日期:2024-09-05    作者:商学院(国际学院)     商学院(国际学院)    点击: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坤(院长)

副组长:殷永生、张伟(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

组 员:谭建强、李秋英、郭金虎、谷禄、马敬辰、王丽、王超、刘禄丰、何淑文

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和账物还原。离职老师要做好资产系统的交接工作,日常的资产变动要做好系统申请和条码打印粘贴工作。新进仪器设备要认真验收,及时登记编号。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附配件齐全。

2、仪器设备借还要登记验收,并检查完好情况,准确无误后及时对设备进行充电与维护。并根据借用登记表,督促未按时归还设备的收回工作。

3、精、贵、稀仪器一般不予出借,由实验(实训)中心控制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登记使用情况。

4、本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为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原则上不对外出借,有特殊情况者,须经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申请才能办理出借手续。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原因,排除故障,严禁敲打和擅自拆修。

6、仪器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应采取防尘、防潮等维护措施。经常通电测试,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7、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分析原因,如属自然损坏,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报损销帐手续,如属责任事故,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处理。

8、长期闲置的多余仪器和损坏仪器要及时报废和报修。

9、积极为教师授课提供方便,认真及时地为教学人员准备准备好实验设备;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

10、每学年初向学院书面申请需购置的仪器及试剂计划,建立好药品购置及消耗帐目。

11、定期对仪器进行清理,注意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腐、防锈等工作,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

1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实验设备妥善保管;实验时协助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要求学生按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实验教师职责

1 、具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技能。

2 、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3、按照规定时间提前进入实验(实训)中心,上课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于实验内容无关的活动,按时开关门,并做好参观讲解与准备工作。

4、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实验讲解内容要认真、熟练,指导实验要细致、规范;解答问题要准确、耐心。

5、培养学生养成爱护仪器、勤俭节约和整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对破坏设备、乱丢垃圾及私拉线路等行为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6、负责实验室使用期间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每次实验课结束后,要及时检验、复原仪器设备和查看卫生情况,督促任课老师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关闭门窗,电脑,投影机灯等教学设备。

7、承担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鉴定等技术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仪器设备,使之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8、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技术研究,进行综合设计、创新研究型实验项目的研究,参与修编实验教学大纲,积极参加实验(实训)中心开放工作。

9、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做好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10、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及时对接软硬件生厂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服务器和其他数据库正常运行。

11、认真查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

12、在拟订教学、科学实验方案以及在开展实验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

13、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参加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