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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0-25    作者:商学院(国际学院)     商学院(国际学院)    点击:

商学院实验中心面向校内外开放,是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来往人员密集,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立足于防范,对实验室引发的安全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危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处置

1.现场触电应急处置

(1)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

(2)管理人员要认真分析漏电程度,较为严重的,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若造成人员伤害的,应迅速实施救护,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和医院报告,并保护现场。若伤员因触电而出现休克、窒息的,在专业救护人员尚未到达时,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复苏后及时将伤员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2.现场火灾应急处置

(1)发现火灾事故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校保卫处和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可能发生的火灾大体分为二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塑料等,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B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一般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特殊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三、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有关人员应根据各自分工,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有关部门迅速、准确地报告或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组织紧急救援,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四、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进行勘察。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校宣传部或新闻办公室负责接待。

五、本应急预案由各实验室组织落实,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