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是建国以来共青团组织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个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学雷锋活动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无论是在对学雷锋认识、学习内容,还是在组织活动的思想指导、方式方法等方面,都需要我们回过头进行有价值的研究和思索,以使学雷锋活动进一步深化,在更高的层次上收到实效。
一、雷锋作为一个典型来宣传和学习,不可能是永恒的。但雷锋精神作为文化遗产,却可以是永恒的。
长期的学雷锋活动,有过“热潮”时期,也有过“萧条”时期,但一直没有“断流”过。然而,当社会发展到今天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时期,有些人却对雷锋淡漠了,认为雷锋精神现在显示不出多少作用了。尤其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青少年的记忆里,已“不知雷锋是何人”了。偶尔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这样一条信息:“前不久,我国有一个教育代表团到美国进行考察,在著名的西点军校,看到了该校在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校园里张贴着雷锋的画像,学生中传颂着雷锋的日记,教室里抄录着雷锋的名言……”。
为什么在我们有些人对雷锋冷淡的时候,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美国却出现这样的怪现象?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重新翻开《雷锋》(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认真仔细地阅读,就会发现,在雷锋的思想里,不全都是被有些人视为“高不可攀”的共产主义的思想和道德,也有一般社会形态所需要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这就是为社会服务、对工作负责、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吃苦耐劳、勤奋好学、不断进取等思想品质。这些思想品质,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美国的名牌军校提倡学习雷锋,决不意味着他们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信仰有什么改变,而是说在他们物质丰富、精神贫乏的社会里,需要雷锋的某些精神来填补他们的精神生活。就商品经济的发展来讲,我国与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应该说是年轻得多,落后得多。难道在已臻成熟的商品经济社会里都知道学习和动用雷锋的精神,而在我们刚刚起步的商品经济社会里,就不应该学习雷锋精神吗?况且,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社会,建设精神文明是我们的优势所在,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共产主义道德为一体的雷锋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更不应该舍弃雷锋精神。有的同志说,在新形势下我们的典型人物很多,不见得非学六十年代的雷锋不可。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又不完全正确。作为一般的个体典型,不一定非要永恒地学习,但雷锋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典型人物了,他的精神已成为我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我们应象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那样,继承和发扬雷锋精神。
二、学雷锋活动是一种榜样教育。作为教育,学雷锋应是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内容,需要进行长期地、潜移默化地学习,不应是运动式或者临时性、纪念性的学习。
所谓榜样教育,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以代表本时代、本社会和本阶级特征的人物典型作为样板,对社会,尤其是对青少年进行理想、道德、文化、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在我国一辈辈革命者和我国一代代青少年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等形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张思德、刘胡兰、白求恩、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雷锋、王杰、张海迪等榜样的作用占了很大的比重。发挥榜样的作用,不是靠行政的手段,把“榜样”硬压给人们接受,而是靠细水长流、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工作去宣传和感染。但是,在我们过去开展的学雷锋活动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景:要么把学雷锋作为某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报纸电台紧密配合,领导机关和群众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拿出专门时间进行教育学习,并规划在多长时间内培养出多少个“雷锋式”,突击搞“一阵子”;要么每年“三五”发个通知,开个纪念会,领导同志讲讲话,临时搞“一下子”。事后却冷冷清清,甚至无人问津。这当然是难以奏效的。我们不否认,对雷锋这样的榜样,需要进行一定形式的宣传,并掀起某个时期的学习“热潮”,但这种“宣传热潮”应是经常性教育和学习的前奏和准备,不应“一时呼呼隆隆,长期冷冷清清”。事实证明,在榜样的宣传和学习问题上,“过热”或“过冷”都是不正常的,正确的做法是经常。要解决学雷锋活动经常化的问题,一是要把雷锋精神的学习教育纳入社会教育的轨道,在中小学应作为思想品德课的重要内容,在部队应作为士兵政治常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认识雷锋,了解雷锋,打下学习雷锋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把学雷锋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并充分调动自我教育、自我评价的力量,使青少年自觉走雷锋成长的道路。三是把学雷锋渗透在本职工作和完成各项任务中,以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
三、雷锋精神是时代的精神,它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但雷锋毕竟是在六十年代初期出现的典型,他的思想难免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学雷锋不应把雷锋宣传为“高、大、全”,更不应把雷锋精神当作“万能精神”,进行功利性地学习。
在人们的头脑里,雷锋这个名字已成为献身人民、服务人民、公而忘私、先人后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等崇高思想与行为的象征。当人们看到有谁为人民、为同志做了好事时立即就会说:他是个雷锋。当人们想到有什么义不容辞的事要做时,又总是说:我们要学雷锋。这足以看出,传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的精神,在社会中产生的教育、激励和指导的作用。但是,我们不应以此得出雷锋“完美无缺”的看法。雷锋生活在六十年代,又是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青年,他的思想认识水平再高,也不可能超越当时整个社会的认识水平。比如,雷锋不可能对当时早已存在的左倾错误有所认识,对物质利益原则、对个人利益的理解,也很难高出我们现在的多数人。再说,雷锋从一个穷孩子成长为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伴随着失误和偏差。而过去在对雷锋的宣传上,却很少看到雷锋成长的艰苦过程,更没有涉及到他的不足之外,哪怕是微小的残缺,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典型的信服力。学雷锋活动也是跟着形势的需要,不断地变换“角度”。需要读马列、学毛著,就把雷锋说成是“读书”、学理论的典型;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把雷锋说成是“憎爱分明”的典型;需要安定团结,转变社会风气,就把雷锋说成是“做好事、树新风”的典型;需要有文化、学知识,就把雷锋说成是“钻研业务技术”的典型;需要倡导物质利益原则,就把雷锋的手表、高档服装拿出来展览,以此表明雷锋生前就是注重物质利益原则的,等等。很明显,这样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文革”等运动留下的后遗症。难怪有的青年说:雷锋像个”万宝囊”,需要哪样有哪样。这种情况告诉我们,对雷锋等典型的宣传和学习,不应带有片面性和功利性,更不应人为地给典型增加“色彩”。不然的话,如果社会几经风云变幻,这样的典型就很难经得住历史的检验了。雷锋的思想和事迹,有一种自然的美,和谐的美,用不着粉饰,就能产生很强的感染力,只要实事求是地宣传和学习,一定会收到好的效果。这方面尤其要注意三点。其一,宣传、学习雷锋精神,应该让大家了解雷锋共产主义世界观形成的艰苦、复杂的过程,使青年感到,雷锋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不是悬在空中的“神”,他走过的道路,一生遇到的问题和矛盾,都是当代青年能够遇到的,只要努力学习,完全能够做到象他那样对待生活、学习和工作,以逐步产生学习雷锋的愿望。其二,提倡学雷锋不要说过头话,更不应给大家造成学雷锋就是”学吃亏”、“学当傻子”的错觉,雷锋只所以那样做,是在告诉人们,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产生矛盾的时候,要以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是否定合理的个人利益,也不是人为地埋没个人价值,更不是要大家去做苦行僧。其三,由于时代的发展,人们认识的深化,对于雷锋思想中的某些方面我们可以有所补充,有所提高和发展,以使学雷锋活动更加充实、完善。
四、“学雷锋能不能拿奖金,做好事该不该要报酬?”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从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学雷锋不应表面化、简单化。
学雷锋初期,人们出于转变社会风气的需要,总是把学雷锋与做好事连在一起,久而久之,不少人便认为:学雷锋就是做好事,做好事就是学雷锋。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人们渐渐地发现,“做好事”里面也有“商品交换”的成份。于是出现了“学雷锋该不该拿三万元奖金?”“学雷锋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要不要报酬”等讨论。讨论来讨论去,两种观点争执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但产生的社会效果,却是讨论者意想不到的。有的人为了拿奖金公开声明不学雷锋;坚持多年的帮助孤寡老人的学雷锋小组,为了不违反“价值规律”也停止了活动;许多有组织有效果的便民利民的义务劳动也不搞了。当然,出现这种现象不能完全怪罪于舆论,如何评价这种现象也未时过早。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看出这样的问题:(1)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把学雷锋与做好事等同起来造成的。本来拿奖金、义务劳动要不要报酬等问题,与学雷锋没有直接联系,但却与做好事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由于“学雷锋等于做好事”,就与雷锋联系起来了。(2)这种联系所产生的负效应,不仅影响了做好事活动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对雷锋精神的全面学习。(3)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学雷锋,不能局限于做好事,否则,就会把雷锋与商品经济的原则对立起来。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学雷锋与做好事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雷锋精神的包容量很大,有着丰富的内含,其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本精神包括:忠于党和人民、舍己为公、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立足岗位、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的“螺丝钉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助人为乐精神;苦干实干、争做贡献的艰苦奋斗精神。做好事,只是雷锋精神一个方面的体现。如果把学雷锋单纯理解为做好事,就会把人们学雷锋的视线,引导到“扶老携幼”、“乘车让座”、“给灾区寄钱”、“为别人洗衣服”、“义务劳动”,甚至多劳不要奖金、不计报酬等方面上来,而忽视了对雷锋基本精神的学习。当然,具体到一个人,做好事是十分必要的,哪怕是做微小的一件好事,也是应该提倡和鼓励的,这也可以说是学习雷锋的起码要求。但作为开展学雷锋活动,其意义决不仅在于此。因此,我们学习雷锋精神,不应单纯模仿雷锋生前做过的好事,使学习表面化、简单化,甚至导致庸俗化。而应该紧紧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中心,在改造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上下功夫,以使每个学习者既要从“言、行、貌”上体现雷锋形象,又要在思想上打牢雷锋精神的烙印,努力争做“四有”新人。
五、雷锋的事迹和思想产生在他工作的具体岗位上,产生在他履行职责的实践中。各行各业都需要雷锋精神。学雷锋应主要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在职业道德中。学雷锋不应与履行职责搞成“两张皮”。
学雷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主要放在哪里?过去,我们习惯于放在讲究社会公德、转变社会风气上。于是,曾出现过各行各业走上街头,千军万马学雷锋、做雷锋的场面。至今有些单位仍然存在着这样的现象:自己的精神文明建设搞不好,却热衷于出去搞“共建”;本职任务完不成,却热衷于到别的单位帮助人家完成任务。结果,学雷锋成了完全游离于本职工作之外的“纯精神”活动。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活动是不会持久的。应该承认,学雷锋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讲究社会公德,转变社会风气。但这里面应包含着讲究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而且应是第一位的。因为,社会的文明,首先是物质文明,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各行各业的人们都首先在本职岗位上,讲道德,讲文明,提高生产力水平,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才能不断地提高。雷锋精神的伟大,主要表现在雷锋平时的一言一行中,表现在他平凡的工作中。我们学雷锋也决不能离开各自的岗位、平凡的工作。况且,各行各业的工作特点不同,学雷锋的侧重点也不应一样。比如,服务行业学雷锋应主要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军队学雷锋,应着重解决提高战斗力、保卫国防问题。具体到每个人的职责也应有区别,普通士兵学雷锋就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安心服役,园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政治工作干部学雷锋,就应认真研究一下雷锋的成长道路,从雷锋的成长,看怎样培养人、教育人。等等。总之,学雷锋应从实际出发,使每个同志把雷锋精神融化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的实践中去,在履行职责的实际工作中学习和运用雷锋精神。
六、人人都应该学习雷锋精神,但不可能人人都成为雷锋。人们的思想觉悟是多层次的,学雷锋的要求和标准也应该是多格调的。在这个问题上,切忌搞“一刀切”、“齐步走”。
在学雷锋的实践中,曾出现过“雷锋过时了”,“雷锋太左了”,“学雷锋的调门太高了”等议论。这里面不否认有受某些错误思潮影响的因素,但也应看到,有些议论是由于我们对学雷锋的要求过高,搞“一刀切”所带来的后遗症。曾几何时,在不少单位一开展学雷锋活动,就要求人人都当“活雷锋”、“象雷锋那样”。由于要求脱离实际,搞了一段时间学不下去,便又认为“人人都当不了雷锋”,于是便出现了“过时”、“太高”的论调,学雷锋活动也随之无声无息。即使有人坚持学雷锋,也往往被划入“太左”的行列,甚至受到讽刺、打击等不公正的待遇。这种现象,在政治工作的其他领域内也出现过,实际上是对那种不顾客观实际,乱提高指标、要求,搞“一刀切”做法的惩罚。就我们的原望来讲,希望每个学习雷锋的同志,都能同时达到雷锋的标准。但这毕竟是愿望,现实中是做不到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水平高低不一,气质特点各不相同,思想觉悟也参差不齐。开展学雷锋这样的群众性活动,必须照顾到各个层次、各类人员的思想基础、认识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提要求、立标准不应在一个起点上。事实上,在众多的学雷锋的人员中,有的可能已经初步具备了雷锋精神,有的可能只是接受了雷锋的某些先进思想,有的则可能刚了解雷锋,还有的可能与雷锋精神格格不入。即使大家都学有所成,成效也不会一样,“雷锋式”的人物可能只占极少数,大部分只是初步接受了雷锋的思想,个别的可能才认识雷锋。也有的同志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这个岗位上很难做“一颗螺丝钉”,但如果把他换在另一个岗位上,就能更好地体现他的个人价值,学雷锋的效果也可能就明显。再说,雷锋的成长有一个过程,学雷锋也不应急于求成,允许有一个认识过程。
我们强调学雷锋的层次性,并不意味着放弃“高格调”,也不是迁就于低层次。任何一个学习者只要他在原来的起点有所进步,就应该予以鼓励,对于那些具有雷锋精神的共产主义战士,我们就是要大力扶植、宣传和表彰,对于“落伍者”要从基础抓起,使其一步一步赶上来。
(载自《面对历史的抉择――十年共青团工作回顾》哈尔滨出版社1990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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