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28号)《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工作,特色学院包括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业特色学院申报条件
1.专业特色学院应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以培养高质量专门人才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在相关领域优势特色明显的自主设置的的实体性二级学院。
2.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学科和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育人基础扎实。
3.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实验教学平台做支撑。
4.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6.与共建单位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二、省级现代产业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核心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主要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50%;
4.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学校、企业和政府等多元办学主体,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6.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办学主体能够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且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7.本次所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三、申报流程
(一)学院申报(9月10日前)
各学院申报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可最多各报1项,全校专业特色学院申报限额1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限额2项。
(二)专家评审推荐(9月14日前)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确定推荐参评省级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名单。
(三)提交系统(9月19日前)
9月19日前上传《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4)、《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5)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专家推荐。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需各有关单位推荐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运营及管理相关工作,并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7)并于9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各项目的建设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各项目申报书、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切实做好太阳集团本次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4、5、6)及相关支撑材料、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7)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电子邮箱:jwcsjk@sdycu.edu.cn。
联系人:武淑杰、鞠雯燕。
联系邮箱:jwcsjk@sdycu.edu.cn
教务处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推进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4: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附件5: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附件6:山东省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7: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