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省教育厅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科学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突出“分类指导、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主题,根据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借鉴其他省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山东省高等学校内涵提升计划,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特色发展。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由重上层次向重特色、重内涵发展的方向转变,促进高校科学、合理定位。建立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制定不同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评价体系,构建高等学校各安其位、专心办学的机制。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各展所长,实现内涵发展的新跨越。
(三)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紧密结合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区域重点带动战略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层次、类型、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尽快提高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引导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加强高等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探索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模式,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科学普及,推进文化传播,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名校建设工程。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做好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省部共建工作,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工作。按照应用基础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三个培养方向,着力打造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特色专业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面向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调整专业和服务方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构建梯度清晰、层次分明、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校遴选建设750个特色专业,每年150个。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10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深化教学改革,围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立项1500个。校企合作共建100个工科专业。
(三)优质课程群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课程网站的辅教辅学功能,提高教学效果。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学生成才需要,创新课程建设,加快课程开发,建设特色课程。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及时修订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大力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资源,推行双语教学,提高课程建设的国际化水准。建设1500个适应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加强教材建设,扶持、开发、遴选600种体例、内容、方法、手段新颖的省级优秀教材。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大力加强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技术装备水平,创建实境化、开放式、多功能的,融技能操练、工程训练、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实验教学科研中心。大力开发创新性、设计性、探究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方法和实习实训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国家级、省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骨干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建设10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大学生竞赛基地, 500个省级高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30个订单式人才培养基地。
(五)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以及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引导高等学校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布局,彰显办学特色,以适应、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积极扶持优势传统学科创新与发展,重点倾斜空白学科、应用学科以及需求量大的学科领域,严格控制低需求、重复性学科。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建设海洋、冶金、船舶、交通、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商贸等相关领域学科。改进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以学术队伍建设为中心,以科研平台建设为基础,培育一批地方品牌特色重点学科,力争一批特色重点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产生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重大成果,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等学校学术水平。在地方高等学校中遴选建设300个左右省级重点学科,从中遴选强化建设100个特色重点学科。
(六)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体系,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在研究生教育中的推动、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加强创新计划项目课题立项、研究与实践,创新教育模式,完善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评选奖励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建立研究生教育教学交流平台,大力推广研究生教育创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改革,营造教育创新氛围。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现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及院校之间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推行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和完善导师负责制,评选奖励研究生优秀导师;加大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工作力度,完善学位论文抽查、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议制度;举办多种形式的“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营造学术创新环境,开阔学术视野;加强与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评价、督导制度,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七)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遴选建设150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和4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其中,强化建设50个重点实验室和20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通过努力,使全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达到10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重点实验室达到1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5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达到10个。校企共建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100家。
(八)产学研合作推进工程。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制订教学计划,根据企业需要开设课程,定向培养人才,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参与企业研发,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和就业。建设500个紧密结合型的产学研基地,搭建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推进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产学研结合,吸纳社会资源,引进教学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发挥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应有的作用。
(九)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程。整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开放的教学支持系统,搭建教学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教学、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技术支撑和便利服务。面向全省高校,建立实体资源和虚拟资源相结合的文献资源体系以及先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体系,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提高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文献保障水平。结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三期建设目标与已有的建设成果,加强山东省高等教育文献信息服务中心(SALIS)建设,加快对全省高校图书馆书刊印本资源、电子资源和各类自建特色资源的建设和整合,使其成为面向山东省各类高校图书馆和读者的“资源整合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和“宣传培训中心”,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各项服务推广到山东省所有高等学校。
(一)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校内涵提升计划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省域品牌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形成重视、关心、支持高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高校内涵提升计划总体方案、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论证与审批立项,统筹实施与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各界等多方面的支持与资助。一是省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内涵提升计划;二是各建设单位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三是多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市地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四是积极争取纵向与横向重大科研课题研究经费。
(三)环境保障。严格教学管理,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基本制度建设,完善学分制,实行按学分收费制度,鼓励不同高等学校之间开展跨校选课和校际学分互认,推进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建立健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教授在民主治校、科学管校中的作用。做好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需要开展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推进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采集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队伍管理,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强教师管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做好教师的淘汰退出、转岗转向、培训提高、引进外聘工作。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淡化高校行政意识,实行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建立校长、学校高级管理人员遴选、退出机制。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
端正学风,优化学术环境。在高等学校中树立起有利于学风建设的政绩观和高校校(院)长是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并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学术繁荣、形成优良学风的评价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四)管理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遴选制度、中期检查与验收制度、末位淘汰和动态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发学校建设与管理的活力。促进资源共享,推动学科组织、创新平台的优化组合,形成全省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产学研服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和辐射效应,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